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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健全案例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7日 09时37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法要求健全案例工作制度 统一案例库建设 2012年09月06日 18: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2)0  中新网丽江9月6日电(记者 张蔚然)全国法院案例工作会议6日在云南省丽江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会议,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总结案例工作经验,健全案例工作制度,统一案例库建设,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

  张军强调,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是司法机关为总结司法经验,指导审判工作,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作用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对公正高效司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事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张军说,开展案例工作,一要坚持政治原则,确保案例工作正确方向;二要坚持法治原则,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三要坚持统一原则,确保案例工作协调规范;四要坚持服务原则,着力拓展案例指导功能。要大力加强案例工作制度机制建设,重点强化案例工作组织建设、案例编选制度建设、统一案例库建设和案例工作激励机制建设。

  张军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案例的应用工作,以典型、鲜活案例的示范意义,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法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有效抓手,使案例成为监督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式,展示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经典案例的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研所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主管案例工作的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民法院案例选》部分通讯编辑参加了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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