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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到四川云南开展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10时45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月5日和6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向四川和云南派出司法巡查组,对两省高院开展为期20余天的巡查工作。此间,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分送司法巡查组到位,并先后会见了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成,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等。张建南向两省领导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的情况,感谢他们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参加会见的四川和云南省委的领导均表示,全力支持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对两省高院的巡查工作。据了解,在结束上述巡查工作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确定的“将全国高院巡查一遍”的任务基本完成。

  在分别召开的四川高院和云南高院的党组汇报会上,张建南和巡查组听取了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云南高院院长许前飞的工作汇报。张建南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的背景和过程,以及近年来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强调了司法巡查在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监管,执法业务建设以及思想、能力、廉政、作风建设的监督等5个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张建南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到云南的司法巡查工作,对如何开展好此次巡查工作,他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既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协管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云南高院加强班子建设的良好契机,云南高院要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新的台阶。同时张建南强调,司法巡查工作要与人民法院当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2012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各级法院要按照王胜俊院长年初提出的“六个深化、六个提高”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此,张建南要求被巡查法院要积极支持,与巡查组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司法巡查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并积极总结司法巡查的工作经验。最后,张建南强调,在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同时,巡查组将对云南全省三级法院落实廉政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高院原院长张柏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高院原院长尹忠显,分别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赴四川和赴云南司法巡查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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