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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贯彻落实民诉法修改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10时07分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电视电话会议11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

  副院长奚晓明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学习好、理解好、适用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必须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进一步强化诉权意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切实保障审判公正权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切实保障审判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1990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收案年均增长4.67%。2011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达661万多件,同比上升8.59%;执结民事执行案件193万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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