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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14时41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詹旋江)9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高院廉政警示教育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上,要求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以廉政促公正、提公信。 福建法院今年全面推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认真梳理岗位职责职权,深查、细找各种廉政风险。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集中排查出廉政风险点一级1260个,二级2840个,三级3690个,初步构建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控模式。 马新岚强调,要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自查自纠,努力消除廉政隐患。要认真对照各部门实际,查不足、查漏洞、查隐患、查风险点,采取措施,完善制度,整改提高。要强化风险防控,遏制违法违纪问题。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建,深化管理、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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