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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阳光司法”促反腐倡廉建设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10时09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力推“阳光司法”,紧紧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以制约和监督审判权、执行权为核心,建立健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制度+科技+一平台”助推廉洁司法的新路子,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

  2011年,全区各级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34个集体和87名个人获得全国和自治区表彰奖励,5人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6人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办案标兵,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大新县人民法院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自治区高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自治区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院工作报告满意率连续四年创历史新高,以92.45% 的高票获得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依据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近年来,广西高院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听证的规定》、《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等制度;为加强对法院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了《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干警执法执纪情况报告制度》;为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制定了《广西法院随案监督办法》、《关于实行廉政监察员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规范晋升廉政谈话工作,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针对司法拍卖中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制定了《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等等。各级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狠抓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完善了一批保障司法公正廉洁的制度规定。同时,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区法院共制定维护司法廉洁的制度规定138个,修订或完善相关制度154个。随着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发挥积极作用。

  强力推进“阳光司法”,抓好抓实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防控

  立案信访公开,方便群众诉讼。广西高院实施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建成集导诉、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诉讼事务办理、判后答疑、接访为一体的对外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实施信访公开,推行法官轮流值班与信访登记备案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导诉、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工作,变被动受访为主动接访,将涉法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广西高院加强案件流程公开,对案件的流程从立案到案卷归档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庭审公开,采取对庭审全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通过实时监控系统随时抽查庭审过程等方式,规范法官庭审行为。针对重点案件实施庭审网络直播,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庭审过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推进法院阳光司法建设。2011年,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3395份,在中国法院网上直播案件1983件。

  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顽疾。广西高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效率、保廉洁,拓宽执行公开内容,除个人隐私、审判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从执行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的有关情况都予以公开;创新执行公开方式,公开媒介从纸质变为电子媒体,部分法院实行了执行信息的手机短信告知、电子触摸屏查阅、电子公告屏公示、互联网查询等,执行公开更加主动及时;对在执行中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评估拍卖、执行款物发放等环节,加强节点控制,实行流程跟踪管理和网上审批权限控制,形成 “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机制。2011年12月1日起,全区法院涉诉财产的处置全部通过网络平台联合拍卖,委托拍卖信息和拍卖活动全程网上公开,实现委托决策权、拍卖执行权、竞买应价权、监督管理权和平台提供权“五权分离”,实行现场网络同步拍卖。今年7月27日,广西高院和区纪委等部门共同主办了“阳光执行”工作发布会,向社会郑重推出执行“十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广西法院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审务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各自建立的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公布重大案件审判情况、法院重要活动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并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疏导,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以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方式,向自治区委、自治区政府专题报告全区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自觉接受全面监督,全区法院坚持步子向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提高廉洁水平,不断增强司法公信。2011年,自治区高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7人次,近万名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观广西审判文化展览。

  突出科技反腐,提升监督防控效能

  科技反腐,是新形势下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然选择,是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全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近年来,广西高院党组一直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区法院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开展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区每个法院至少有一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现场录音录像,科技法庭联网平台初步建成,并配备远程提讯系统,最高法院可直接与全区各法院进行点对点提讯;截至去年8月,全区已有95个法院的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并实现了立案、分案、审限跟踪、结案归档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2010年,高院自主创新研发了广西法院内网信息网,现已初步实现了全区三级法院日常办公的无纸化;2011年,高院又与一公司合作研发了广西三级法院审判管理新系统标准版,包括10个子系统44个模块,全区各级法院均已安装该系统,有效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在全区各级法院积极推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建成远程视频指挥系统、财产查控系统,实现了对重大案件的远程指挥和监督,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执行监督发生了三个转变即由人控向机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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