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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推进双语法官培训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10时14分        来源:法制日报    
 
遴选法官巡回授课   200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从本院审判部门和部分高院,遴选法学基础深厚、审判经验丰富、工作实绩和授课水平都比较突出的优秀法官,组成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开展巡回授课活动

  办双语法官培训班

  从2008年开始,国家法官学院每年举办一期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培训班,至2010年共培训少数民族法官350余人。在政策上和经费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给予支持

  着手编写培训教材

  2009年,青海、内蒙古、新疆等我国部分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法院已经着手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统筹协调并投入资金,促进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写

  研究建立培训基地

  2011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力度,积极研究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

  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力度,积极研究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通过深化东西部法院横向交流,举办培训班,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人才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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