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王胜俊批示要求
发扬优良传统 忠实履行职责努力开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新局面
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必新作总结讲话 苏泽林主持
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座谈会29日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铁路运输法院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更加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公正廉洁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开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作总结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主持会议。
王胜俊在批示中指出,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铁路安全稳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法治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各级铁路运输法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更加注重抓好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公正廉洁司法,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实现公平正义,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努力开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沈德咏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座谈会,是铁路运输法院恢复运行30周年、深化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审判工作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回顾总结铁路运输审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准确把握铁路运输法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推动铁路运输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运输审判制度。
沈德咏指出,各级铁路运输法院自1982年恢复运行以来,在铁道部党组和各铁路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相关高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改革中前进,在发展中提高,为保障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稳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铁路运输法院自始至终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铁路运输法院干警始终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经得起各种考验的优秀审判队伍。
谈及铁路运输审判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时,沈德咏指出,推进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根据司法机关法治化的要求实现铁路政企分开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以各级铁路运输法院于今年6月底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为标志,全国铁路运输法院的各项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更好地适应服务铁路建设的新形势,更好地适应服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更好地适应深化改革的新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铁路运输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沈德咏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铁路运输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机制建设,在深化改革中努力开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铁路安全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铁路运输法院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注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以基层建设为重点,注重推动科学发展;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注重做好后续工作,努力开创铁路运输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江必新作总结讲话时指出,本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起到了集思广益、凝聚力量的作用。会议结束后,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和各级铁路运输法院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加强铁路运输审判工作;以带好队伍为第一责任,切实做好改制后的队伍建设工作;以协议落实为发展契机,切实提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
中央编办、中央司改办、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铁道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审监庭、行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29个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及分管铁路法院改制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铁路运输中、基层法院院长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北京高院、吉林高院、山东高院,太原铁路中院和乌鲁木齐铁路中院,安康铁路法院等6个法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围绕管理体制改革后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主题进行了小组讨论。(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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