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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全力推进司法拥军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2日 14时35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严峻 黄传勤    
 
10月31日,记者从在“全国双拥模范城”福建省永安市召开的全省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福建法院在依法开展司法拥军工作中,形成和积累了“党委领导、司法能动、依法维权、拓展服务、军地协作、机制创新”的宝贵经验,深化了曾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国推广的涉军维权的“福建经验”。

  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打造了有影响的涉军司法品牌。2008年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组建和完善了涉军维权合议庭、审判庭,开通了军人军属维权热线电话,形成了“一组、一庭、一线”的涉军司法维权工作格局。2008年以来,全省审结涉军案件1866件,每年缓、减、免交涉军案件诉讼费100余万元。

  座谈会上,福建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朱生岭少将要求,司法拥军工作要以抓重点、解难点、求创新为抓手,围绕推进军事斗争准备、遂行多样化军事化任务、军地改革发展需求开展工作,结合司法维权与行政维权,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增强司法拥军工作的渗透力、便捷性和时效性,努力稳定军心、巩固部队,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的水平。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着力以公正求公信、以调解求和谐、以协作求合力、以创新求发展,不断推动司法拥军工作的法治化、一体化、制度化、长效化。立足战略高度,推动涉军案件审判、涉军维权、支持军事法院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开创司法拥军新局面;强化能动司法,拓展和延伸涉军案件审判职能,妥善解决涉及各类涉军矛盾纠纷,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大力提升司法拥军新成效;密切军地协作,进一步密切法院系统与部队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涉军案件通报制度,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军事法院工作,大力推动司法拥军新发展;积极创新拓展,将单纯的依法维权拓展为宽领域的司法拥军,将维权工作部门化拓展为军地一体化格局,将涉军维权工作经验拓展为司法拥军新品牌,大力完善司法拥军新机制。

  据了解,继2007年福建高院与福建军区政治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涉军纠纷案件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后,今年福建高院又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若干意见》,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满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司法新需求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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