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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与青海省知产局成立保护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5日 10时28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张浩 李卫    
 
11月1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正式启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出席启动仪式,向西宁中院聘请的5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颁发聘书。联动机制的启动标志着西宁中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向社会领域进一步延伸,也标志着西宁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此次知识产权保护与司法联动机制核心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包括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双方定期交流有关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方面的信息及案例,及时掌握青海省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了解企业及个人维权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维护现场指导,提供咨询服务。

  双方指定专人共同参与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诉前调解,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当即进行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案件涉及技术性较强的特点,法院在审判此类案件过程中,参考青海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咨询员的意见,确保合议庭决议正确。

  西宁中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中,除了坚持邀请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外,还聘请了3至5名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员,每届专家咨询员任期三年。

  除此之外,西宁中院还对比较困难的知识产权维权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和西宁中院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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