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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平桥法院司法为民“四个突出”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10时56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邹存琴 张纯松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以“四个突出”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该院突出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努力找准法院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都置于和谐幸福平桥建设中去思考、去谋划,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采取多种方式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平桥法院突出调解优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积极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审判法官重视调解、善于调解、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双方当事人和谐双赢。

  平桥法院还突出清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加强自我监督和制约防范。通过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处,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管理模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该院突出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全院干警深入辖区乡村、企业、学校,变坐堂问案为主动服务。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截至目前共巡回审判156次,调处纠纷223起,减轻了群众讼累,维护了群众利益。 (邹存琴 张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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