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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两院商讨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0时17分        来源:中国法院网  文闻    
 
11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五次党组联席会议,就如何更好地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和商讨。省高院院长康为民、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双方立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湖南省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就刑事案件中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提高二审审判效率、强化证明责任、适用简易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量刑程序、加强检察监督、加大刑诉法实施保障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康为民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给法院、检察院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立案执行、案件审理等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此次专题会议,对涉及法、检两家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讨,是贯彻好、执行好新刑诉法的责任。

  龚佳禾说,近年来,省高院、省检察院党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与完善,为推进双方工作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今后要把这项制度延续好、利用好、发展好,不断拓宽沟通、联系机制,共同为维护公平正义、加快富民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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