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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省法院宽严相济审判涉传销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14时10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程勇 唐业继 樊斯坦    
 
 11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崔正军发布了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涉传销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公布6起涉传销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0年至2012年9月,湖北法院共审结涉传销犯罪案145件,判决生效的罪犯267人,因传销引发的其他刑事案件51件95人。在审理中,各法院针对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对象更加复杂、传销手段更加隐蔽的特点,在定罪量刑过程中综合考虑,切实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于法有据,宽严有章有度,以突出打击重点。对于传销行为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湖北法院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传销犯罪的特点,寓教于审,以情理感化犯罪分子,力促传销者迷途知返,强化审判效果。对有立功表现、主动退赃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均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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