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高院在审理一起不法分子勾结银行员工骗取客户2.55亿元的大案时,发现金融机构的管理存在一定漏洞,随即编写了一份司法建议。上海银监局接到建议后,提出五项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这是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的一个小例子。
据统计,仅去年,全市各级法院就向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发出43件司法建议,涉及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内容。建议发出后,法院系统得到反馈信息31件,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在案件审判之外的这种“延伸服务”,被称为“能动司法”。
一座城市凭什么成为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从伦敦和纽约的答案看,不是高楼大厦,也不单是机构数量,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金融法治环境——用完善的法律制度充分有效地保障交易的公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不止于聚集金融机构和市场,更着眼于持续关注金融法治环境。除了能动司法,集中管辖、“点对点”集中查询等机制创新,也成为上海推动金融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
随着股票、期货等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各地涉及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爆发相对集中、涉案金额大、法律适用困难。如果外地投资者都在当地起诉,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别发布司法解释,明确涉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由交易所、登记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指定管辖原则适用于期货市场,并明确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诉讼纠纷案件归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发挥“集中管辖”制度的集约化和专业化作用,上海法院建立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化法官队伍,并在市高院、两个中院和五个基层法院都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其余基层法院均设立了金融案件审判专项合议庭,为专业化审理提供了保障。
在金融审判后的司法执行过程中,过去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效率很低,经常是法院人员一家一家银行跑,一个案子要跑完几十家银行,耗时费力。2010年初,上海高院与五大国有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银行协商,提出“点对点查询”办法:上海各法院每个工作日将“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发给相关银行,再通过网络数据交换方式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发现存款后再到相关银行办理正式的查询、冻结或扣划手续。今年“点对点查询”范围扩大到18家商业银行,系统运行以来,共处理了80余万个查询需求,平均执行天数28.13天,同比减少22.89天。这一系统有望再增加15家银行。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分析说,世界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有自己的金融司法优势。英国的经济实力在世界已不居前,但伦敦仍然保持着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与其具有完备的法律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分不开的。这说明,全球经济实力只是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条件,金融司法优势应该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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