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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举办新刑诉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09时46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黄星航    
 
广西高院举办新刑诉法培训班

作者:黄星航 张磊 发布时间:2012-09-05 07:50:55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刑事诉讼法培训班9月4日开班。广西各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骨干以及检察、公安、国安等部门共计287人参加培训。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在开班典礼上要求转变审判理念,强化“六个意识”。

  罗殿龙要求要深入研究新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依法出庭、二审开庭审理、限制发回重审和上诉不加刑规定,以不折不扣的程序公正,促进和保障实体公正。强化庭审功能意识,着力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以法庭审理为中心的庭审功能。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按照刑事证据规则,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要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依法用好简易程序,努力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并切实贯彻均衡结案要求,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通过公开审判、严格程序、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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