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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召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阶段性检查情况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10时17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张先明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阶段性检查情况通报会

  张建南出席并讲话

  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阶段性检查情况通报会,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建南指出,自2011年10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单位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注意突出排查重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完成了梳理职责权限、排查廉政风险的阶段性任务。截至目前,全院各单位共初步梳理各类职权547项,制作《岗位职权目录》51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10张;初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624个,完善规章制度79项,为廉政风险机制创建工作转入制定防控措施和构筑制度防线阶段打下了良好基础。

  张建南强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不仅是我们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转变,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优化司法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腐败发生的概率、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良好契机。

  张建南要求,下一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要在“出实招、见实效”上下工夫,各单位要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不断深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出现“前紧后松”、“虎头蛇尾”问题。

  二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制作的《岗位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的审核和指导,统一职权梳理、风险排查和等级评定的范围及标准。三要着力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针对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思想道德等方面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积极探索权力公开、风险预警和防控处置的有效方法,努力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四要牢牢抓住风险防控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注意结合本单位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把本单位职权行使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环节作为风险防控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五要始终坚持将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工作的整体布局,与执法办案工作、正在进行的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努力取得与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最佳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立案二庭、刑四庭、民二庭、审监庭、执行局、行装局、国家法官学院等7个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前一阶段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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