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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级法院都将设“金融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10时05分          
 
新华社郑州10月6日电(记者 李亚楠)曾在全国首创金融审判庭的河南省,将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此前,河南省各级中院均已设立专门的金融审判庭,这样,金融审判庭就将覆盖河南省三级法院。   近年来,随着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河南省金融市场交易活跃,金融市场的司法需求日渐增多,呈现出案件数量迅速增多、涉案标的不断提高的趋势,金融环境亟须进一步改善,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案例参照和司法解释,加之金融案件审理专业性要求较高,类似的金融案件在不同地区法院审理,可能结果迥异。

  为提高金融案件审理的专业性,2011年3月,郑州市中院成立了河南省第一个金融审判庭,这在全国也是首创,金融审判庭负责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票据等方面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目前,已审理数百起金融案件,对提升涉金融案件审判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正是看到金融审判庭对改善金融环境起到的积极效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金融审判庭的范围还应该扩大,业务还要完善,并逐步排除其他业务,只审理金融案件,让金融案件审理更专业。

  此外,河南省高院和各中院还将设立金融专家咨询库,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典当等行业的专家都纳入进来,各级法院在审理金融案件时,必须征询金融专家的意见,实现法院和金融企业双向交流、定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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