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法律资讯 > 正文
 
天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09时43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将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基创先”工程,完善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2012年以来,天津高院机关涌现出41名优秀共产党员,两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天津高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意见》、《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党支部议事规则》、《党支部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等,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为加强高院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升天津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全面检查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并积极推广“支部建在庭上”的经验,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开展法院系统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100余名,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