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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与知产局签署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09时43分          
 
为深入贯彻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紧密衔接,保障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就共同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签署备忘录。

  备忘录要求,双方建立合作,旨在各司其职,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提升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双方加强宣传教育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及政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双方推进业务交流,通过共同开展调研、举办座谈会、交流会和互派人员进行工作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系统与法院系统之间的业务交流。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积极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双方促进资源共享,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知识产权专家库和专利数据库资源。省高院在案件审理程序、证据规则等程序方面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双方互通信息,促进立法、执法等方面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对相关疑难案件,必要时可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参加案情研究、参与庭审旁听、鉴定咨询。尤其是对重大、疑难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研讨,省知识产权局应给予协助。

  备忘录指出,双方应加强重大问题研判。通过课题研究等形式,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对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对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动向进行分析判断。双方每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省高院通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省知识产权局通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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