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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中院精心念好“三字经”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09时48分          
 
 “市中级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重要战略部署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广。”这是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江汀前不久在中院制定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有关意见》上做出的重要批示。这已是今年以来烟台市领导第四次对法院工作做出批示肯定,也是对烟台中院新一届班子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拓展司法职能作用的最好褒扬。

  “好”字当头

  为保障市级重点项目顺利进行,烟台中院明确提出“两个转变”工作理念,要求全市法院在服务大局工作上着力实现“从围绕中心向融入中心,从外围配合向深入服务”的深度转变,努力以司法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着力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青烟威荣城铁项目是烟台市重大能源交通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把烟台、青岛、威海三市连为一体,打造出胶东半岛的“一小时经济圈”。根据要求,烟台境内征地面积7704亩,拆迁房屋49.7万平方米,占工程需拆迁总量的45%。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烟台中院指导相关法院巡回到项目指挥部、片区改造现场和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宣讲搬迁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快速平稳开展。

  “目前,青烟威荣城铁烟台境内全线征迁已全部完成,目前已有13个隧道、63座大桥开工建设,施工便道基本贯通。整个拆迁工作之所以如此顺利,离不开法院干警的大力支持配合。”近日,在青烟威荣城铁项目的施工现场,一位项目指挥部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民”字为先

  “3月13日受理案件,23日开庭审理,4月10正式判决,6月12日和7月24日分两批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是民四庭法官罗春光所体现出的工作效率。

  “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这笔工资,衷心感谢中院的法官。”案件当事人之一林某十分感激地说。他们11名来自外地的农民工因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把某装饰公司和包工头于某告上了法庭。一审时,装饰公司以林某等应先申请劳动仲裁,无权直接提起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上诉至中院。承办法官罗春光在调解无果的情形下果断判决,并主动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判决,使11名农民工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

  这是烟台中院坚持民生为先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烟台中院把妥善审理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作为维护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提出审理民生案件“三优先”的原则,即在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时,优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涉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时,优先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涉及“三农”案件审理时,优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每年化解矛盾纠纷近万起。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全市法院大力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通过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审判联系点和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等活动,将法庭开到了人民群众的家门口或田间地头。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专人值班,负责导诉、导访,真正做到人民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稳”字为要

  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稳定的需要,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需要长久安定的社会秩序。能否为这个城市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对于开展好维护稳定工作,烟台中院院长尹佐海有着清醒的认识。

  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原因影响,烟台法院赴省进京信访的数量居高不下,成为制约法院自身发展的顽疾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客观现实,中院新一届班子变压力为动力,提出了“一手抓治理化解,一手抓源头预防”的工作思路。通过狠抓重信重访,规范初信初访,强化通报考核等系列组合拳的运用,起到了治理一个、化解一片的效果,赴省进京访数量明显下降。

  与此同时,烟台中院还坚持把审理案件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大要案、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审理,着力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和指导民调等机制,依法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前三季度各类案件经二审后服判息诉率为99.4%,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观。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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