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法院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新疆的特殊区情、社情,不断加强和改进少年审判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管理与帮教,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新疆作出积极贡献。
该意见要求全区法院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贯穿于少年审判的全过程,更好地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进一步健全少年审判工作机构。高院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法院少年审判的指导,推动上下级法院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构建“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的少年司法配套体系;各分院、中院根据辖区实际和未成年人审判需要,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构建设。同时,坚持多年来积累的“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圆桌审判”、“感化帮教”、“三审合一”、“延伸服务”等符合新疆区情的少年审判模式,广泛开展心理辅导、案情疏导、法官寄语、亲情问候等活动。(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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