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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中院“大审判管理格局”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10时43分        来源:河北法制网    
 
 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这种“三位一体”的“大审判管理格局”是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一大创举。今年以来,沧州中院建立健全了覆盖审判全过程的无缝隙的、闭合式的审判管理机制。

  在立案环节上,该院三个民事审判庭实行“全业务”案件管辖模式,实行循环、均衡收案办法。立案庭内由书记员轮流负责、随机分案,最大限度地排除了立案环节上的人为干扰。在审判环节中,该院积极探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审判管理。在“规范司法行为,整肃司法作风”活动中,采取现场突查和网上视频监督的形式,出动纪检监察人员对两级法院各类庭审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在结案前,推行判前评查机制。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的关口前移,规定:凡以判决或裁定方式结案的民事案件,在文书制作完毕、主管院领导签批后,交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案件审查小组逐案进行评查。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通过接访,加强案件质量信息反馈,并根据信访案件成因逆向强化管理。该院对“院领导全日制接访”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明确了责任性信访的情形以及惩戒问责的方式。

  今年上半年,省法院对该院发还改判率为13.12%,为十年来最低,并名列全省各中院前茅。省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的案件,改判率仅为5.66%,同样创十年来新低。该院对基层法院二审发回改判率为13.71%,也创下了十年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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