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涉港澳台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奚晓明于11月7日至13日率最高人民法院赴港澳交流考察团一行11人赴港澳特区,就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工作和特区有关方面进行了交流,同时重点考察了港澳特区的小额诉讼制度。
奚晓明一行在香港访问了特区终审法院、高等法院、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和律政司、立法会、保安局,在澳门访问了特区终审法院、第一审法院和检察院,并分别在香港高等法院和澳门初级法院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旁听了有关案件的审理。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陈兆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等分别会见了交流考察团一行,并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该交流考察团由最高人民法院各民庭、立案二庭、研究室及国务院港澳办、广东高院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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