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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召开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11时00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张娜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于11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奚晓明指出,人民法院近年来认真贯彻企业破产法,积极探索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化解企业破产案件各方主体间的矛盾纠纷,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相当一批破产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奚晓明强调,当前企业破产法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人民法院应当把破解企业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并协同有关方面着力解决好破产管理人的指定和激励,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归口管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配置,以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目标把握等问题,不断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会议围绕破产重整、破产财产、合并破产、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来自全国法院系统、政府有关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以及破产中介机构等理论与实务各界代表约50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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