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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试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14时11分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李超    
 
为落实合议庭职责,杜绝“合而不议”问题,消除固定合议庭的弊端,减少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提升合议庭的审判效能,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打破现有合议庭的固定模式,试行开展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该院目前法综管理系统内的电脑分案是建立在固定合议庭的基础上,随机确定案件承办人等于确定了合议庭。为实现合议庭组成的随机性,该院另行设计开发了“随机分配合议庭系统”作为过渡软件,即在电脑分案确定案件承办人后,通过该软件随机确定合议庭其他两名成员,实现每立一个新的案件即随机组成一个新的合议庭,再补录入法综管理系统

  制定《关于试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工作方案(试行)》,详细规定了工作开展的操作流程。选取民二庭和刑二庭为开展随机组成合议庭工作的试点审判庭。由立案一庭通过现有的电脑分案程序确定案件承办人,然后利用“随机分配合议庭系统”从试点审判庭备选审判人员名单中随机选择确定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进行备份,并形成书面名单,与案件卷宗一并转入试点审判庭;试点审判庭庭长根据合议庭组成名单的提示,对法综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修改。遇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人员或不适宜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可予以调换或经审批后改为手动确定合议庭组成。

  在统筹考虑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数配比以及办案基数、办案比例、工作量等基础上,该院着手制定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具体规程和有关要求。积极联系法综管理系统开发单位,研究将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功能完全嵌入现有法综管理系统内,取消过渡软件的应用,简化操作程序,最终实现“一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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