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专门制订了工作方案,通过“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等方式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广东高院一直以来致力于提高商事案件化解效率。从去年4月开始,着手开展了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小额速裁能够及时化解纠纷,显著提高审判效率。今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珠三角各市基层人民法院。
围绕服务法治化经商环境,广东高院将为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再次“提速”,推出了六项“提速”举措,包括: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司法审判效率;显著提高商事合同案件执行效率;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推行简易程序快捷审、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建立速调速裁机制;建立全省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
广东高院还将在落实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加快制定企业破产案件审理配套程序,保障债权债务关系的公平实现,使企业退出市场便捷有序,减少企业办理破产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探索建立企业破产保护、重整制度,维护营商主体利益,建立再就业扶助机制,缓解社会矛盾。对破产财产少、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债权人较少的破产案件,省高院将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清算程序,提高企业破产案件的效率。广东高院还将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做好破产企业注销登记、破产财产解封等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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